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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聯繫

       為強化本校對外宣傳,擴大社會影響力,將本校辦學成果、重要施政及師生成就等資訊,透過新聞發布方式,提供外部媒體報導,或刊載於本校首頁、《中山新聞網》及《中山新聞電子報》等平台,俾提升本校整體形象與學術聲望。 

一、新聞題材: 
       有助於提升本校正面形象之教學、研發成果或活動等,例如: 
  1. 重大成果:研究/產學成果、重要期刊論文發表、教學成果等 
  2. 校務行政:校務施政、重要慶典、校舍建築等
  3. 簽約結盟:產學合作、校際聯盟等
  4. 榮耀事蹟:得獎、貢獻、優良表現等
  5. 其他:其他具新聞價值者。 
 
二、對外協辦記者會
       具新聞價值之重要成果,請於活動前14天與公共事務組聯絡,以儘早協助規劃媒體採訪事宜並建議最佳新聞露出方式,請提供以下新聞內容: 
  1. 新聞稿:提供與新聞主題相關資訊,字數約700-1000字,公共事務組得視內容增刪,最後版本經主辦單位確認。 
  2. 新聞照片或圖片:限JPG檔、影像需清晰明亮並與新聞主題相符。
  3. 流程及出席名單:包括主題、時間、地點、流程、出席人員等。
 
三、對外發布新聞稿 
       各單位提供之新聞資料得經公共事務組評估是否對外發布新聞稿,請於活動前7天提供以下新聞內容: 
  1. 新聞稿:提供與新聞主題相關資訊,字數約700-1000字,公共事務組得視內容增刪,最後版本經主辦單位確認。 
  2. 新聞照片或圖片:限JPG檔、影像需清晰明亮並與新聞主題相符。 
 
四、校內新聞刊登 
  1. 請各單位提供新聞稿及照片,經公共事務組確認及潤稿後刊登於《中山大學首頁》及《中山新聞網》。(請參閱上述新聞稿及照片格式)
  2. 新聞照片或圖片不符規定,恕無法配合受理。 
 
五、注意事項 
       為協助各單位規劃新聞發布,提供完整與正確的新聞內容,以達到最佳宣傳效果,公共事務組保留新聞宣傳管道決定權,以下為相關注意事項: 
  1. 新聞事件若已逾期或若未於期限內投遞、新聞照片或圖片不符規定,恕無法配合受理。大型活動如果日期尚未確定,但已有具體的規劃或內容,仍可提早聯絡。 
  2. 新聞內容若已自行轉知媒體、由校外單位發布或曾由媒體報導過,請勿重覆發送亦不重覆發布。 
  3. 各單位提供之新聞內容及照片/圖片,務必遵循著作權法,新聞內容亦務求資訊之正確與詳盡。
  4. 新聞發布請填寫國立中山大學校園新聞提供表,並於活動前14天與公共事務組聯繫。